其實就是問民事確定判決之主觀效力是否及於次承租人。

必須看出租人是依租賃物返還請求權(債權關係,執行力不及)還是物上請求權(物權關係,執行力及之)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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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陳沛加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