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間

分為未滿20歲與直系尊親屬:

1.侵權行為發生時,至成年(20歲)前一日止

2.侵權行為發生時的殘餘生命(需參考台灣地區歷年居民平均餘命表)

計算標準:

實務上以綜所稅扶養親屬寬減額為每年請求標準,亦有按每年平均消費支出為基準

計算及支付方式:

1.一次給付(需用霍夫曼式計算法扣除中間利息)
 

限制:

如受撫養權利人有正當職業,其收入足以維持生活者,扶養費之請求將受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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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陳沛加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