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遷入戶籍(只能到到戶籍遷入地戶政所):
1.身分證正本
2.戶口名簿
3.房屋權狀
(本人申請不用帶相片,可以委託代辦,代辦需要本人兩年內的身分證大頭照)
二、把原屋主戶籍遷出需要準備(只能到房屋所在地戶政辦理,需要經過3個月又30天才能遷出):
1.建物所有權狀正本,土地不用
2.所有權人身分證正本
3.如果委託他人辦理需要委託書
4.受託人的身分證
三、辦理地價稅、房屋稅自用(台北市可以跨所辦理,不一定要到房屋所在地稅捐稽徵所)
需要先遷入戶籍,房屋稅自用稅率是看有無實際居住,不看戶籍,只有地價稅自用稅率看戶籍。
1.權狀影本
2.戶口名簿影本
3.如果前屋主旁系戶籍還在內與審核時會要求補件無租賃關係切結書,但如果是前屋主的職系血親則免
4.委託他人申請不用委託書,但要本人的身分證影本與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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