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Mar 07 Thu 2024 19:57
法律不溯及既往與信賴保護原則審查操作
- Mar 06 Wed 2024 21:25
授權明確性的爭點
釋字443號指出立法機關可以將較不重要的事務授權行政機關以法規命令定之,但須確保行政機關制定的法規命令未牴觸憲法或法律、未增加母法所無之限制。
故授權的目的、內容與範圍必須明確,以授權明確性稱之。
- Mar 06 Wed 2024 20:48
給付行政的法律保留密度 爭點
- Mar 06 Wed 2024 09:33
層級化法律保留原則 常見爭點
- Mar 05 Tue 2024 21:48
公司法 股東會決議之方法 讓與主要之營業或財產
- Mar 05 Tue 2024 19:24
公司法 表決權之代理行使 股票分割投票制度 視訊會議、書面投票與電子投票
表決權之代理行使:
公司法第177條第1項規定股東得於每次股東會,出具公司委託書,載明授權範圍,委託代理人,出席股東會。但公開發行股票之公司,證券主關機關另有規定者,從其規定。除信託事業或經證券主管機關核准之股務代理機構外,一人同時受2人以上股東委託,其代理之表決權不得超過已發行股份總數表決權3%,超過不予計算。一股東以出具一委託書,並以委託一人為限,應於股東會開會5日前送達公司。
- Mar 05 Tue 2024 14:35
公司法 股東會之召集 股東提案權 股東表決權行使之限制
股東會之召集:
公司法第172條第1-3項規定股東常會之召集,應於20日前通知各股東。股東臨時會之召集,應於10日前通知各股東。公開發行股票之公司股東常會之召集,應於30日前通知各股東;公開發行股票之公司股東臨時會之召集,應於15日前通知各股東。
- Mar 05 Tue 2024 14:10
促參法甄選程序應屬雙階法律關係或私法契約?
通說雙階理論(前階段公法、後階段公法):
前階段甄審評定將決定誰能具備簽訂投資契約的權利,因此屬於行政機關單方決定,影響人民的權利義務,具有規制力,屬於行政處分。後階段契約條款因包含公共設施營運費率之決定、主辦機關調整契約之權力、主辦機關對參與廠商之處罰與制裁等措施,將影響廠商與主辦機關間之公法上權利義務。由契約標的觀之,屬於行政契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