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時發生抵押權內容變更,應檢附抵押權設定契約書,就新增加之擔保物,以變更後之約定內容申請抵押權設定登記,並檢附抵押權變更契約書,就原擔保物申請抵押權內容變更登記。上開抵押權設定登記及抵押權內容變更登記應依序連件申請。

同理,如果是在擔保物減少的情況下,應就減少部分辦理抵押權塗銷登記,並連件辦理抵押權內容變更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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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陳沛加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