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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www.lawsnote.com/itp-rule/588cb0ea0a31e6e3ba342c3d?t=1100352571

要旨:法院判決移轉土地之所有人,申請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土地增值稅,其辦竣戶籍登記以起訴日為準

有關經法院判決移轉(含共有土地分割案件)之土地,納稅義務人申請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土地增值稅,其有無「辦竣戶籍登記」之認定標準,應以申報人向法院起訴日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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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陳沛加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