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分類:未分類文章 (3329)
- Jun 06 Sat 2020 08:32
金門街43/11-0/4
- Jun 06 Sat 2020 08:31
羅斯福路二段80/15/4/3
- Jun 06 Sat 2020 08:30
仁愛路二段19/10/4
- Jun 04 Thu 2020 08:26
史丹佛大學最強創業養成課 天使投資人李笑來解讀 李笑來
p27
必要、清晰且準確的概念,是一切思考的基石,腦袋沒有樣本有效性這個概念的人,會容易被各種亂七八糟的調查報告所欺騙。新聞天天都是這種東西,所謂的洗腦很多時候就是欺負人家獨書太少。
- Jun 03 Wed 2020 11:47
門口堆放鞋櫃,算不算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16條第2項定義的雜物?
- Jun 02 Tue 2020 11:28
變量 看見中國社會小趨勢 何帆
- Jun 01 Mon 2020 22:29
說真的,你很好騙 27個詐欺暗黑真相大揭露 姜長志
p106
在車禍訴訟中,檢察官或法院只能依照現場圖、雙方筆錄等事後建構的證據進行判斷,這對被告不利。刑法上只要有0%以上的過失,哪怕只是0.1%這種細微程度的過失,都還是要面臨過失傷害罪的判刑,頂多在量刑上有所調整。
- Jun 01 Mon 2020 18:06
萬華區 萬大路423巷 青年路152巷 崇仁花園
- Jun 01 Mon 2020 08:40
出租房子,也需要告知房客房子是不是凶宅嗎?
- May 31 Sun 2020 23:27
我的奮鬥人生:從小工友到最高法院院長 王甲乙
- May 31 Sun 2020 18:49
於買賣契約上放棄檢測氯離子濃度,結果交屋後裝潢發現天花板混凝土剝落還可以跟屋主求償嗎?
- May 31 Sun 2020 08:25
在家意外摔倒過世,算凶宅嗎?沒告知買家需要賠償嗎?
這個判決的情況是前前屋主在家中浴室摔倒死亡多日被發現,然後賣給前屋主後,前屋主又轉手給現在的買家,結果買家從鄰居口中得知,原來在十幾年前曾經發生過這樣的事情,所以要求解約。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98年度重訴字第12號
- May 30 Sat 2020 15:21
成都路154/10
- May 29 Fri 2020 21:04
家住頂樓漏水了,可以請求管委會修繕嗎?
可以。
參考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10條第二項(共用部分、約定共用部分之修繕、管理、維護,由管理負責人或管理委員會為之。其費用由公共基金支付或由區分所有權人按其共有之應有部分比例分擔之。但修繕費係因可歸責於區分所有權人或住戶之事由所致者,由該區分所有權人或住戶負擔。其費用若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或規約另有規定者,從其規定。)
- May 29 Fri 2020 20:22
第一拍不點交 7/7 2436萬 廈門街137號八樓之2 筆錄可學習民法425條,買賣不破租賃的好例子
題外話:
民法425條(出租人於租賃物交付後,承租人占有中,縱將其所有權讓與第三人,其租賃契約,對於受讓人仍繼續存在。前項規定,於未經公證之不動產租賃契約,其期限逾五年或未定期限者,不適用之。)
- May 29 Fri 2020 13:54
溫州街15/11
- May 29 Fri 2020 13:53
辛亥路一段2/3
- May 29 Fri 2020 13:52
萬大路485/10/12
- May 28 Thu 2020 17:07
99%的人輸在不會表達 李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