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辦保存登記的違建適用

房屋或土地有其他多於共有人也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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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謂「土地及房屋同屬一人」除「土地及房屋同屬相同之共有人」情形外,尚包括「土地共有人數除與房屋相同之共有人外,尚有其他共有人」之情形在內。」最高法院110年度台上字第1337號民事判決參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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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所稱「土地及房屋同屬一人所有」包括「土地及房屋同屬相同之共有人」及「土地共有人數除與房屋相同之共有人外,尚有其他共有人」之情形在內,以符合立法之規範目的。」最高法院107年度台上字第1797號民事判決參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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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所謂「土地及房屋同屬一人」,固可包括「土地及房屋同屬相同之共有人」及「土地共有人數除與房屋相同之共有人外,尚有其他共有人」之情形在內;該所謂「房屋承買人」,並應擴及於未經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之房屋事實上處分權人」最高法院100年度台上字第2103號民事判決參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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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陳沛加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