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8更新 第四拍

http://aomp.judicial.gov.tw/abbs/sale/tpd/10811/01101526099.043.pdf

第三拍不點交 10/16 153萬 青年路64號9樓之3 持份1/6

http://aomp.judicial.gov.tw/abbs/sale/tpd/10809/18134402389.043.pdf

持分1/6=5.09坪

權狀:30.56 

主建物:21.32坪

附屬建物:2.21坪

公設:7.03坪

筆錄:

1.本件6245建號建物現由共有人居住使用;又本件標的現配賦有一個停車位,位於一樓編號222 號,現亦由共有人使用中,惟此停車位非私人產權,據管委會總幹事表示,於房屋所有權全部 移轉與拍定人時,該停車位之使用權才會遭管委會收回,屆時才必須重新向管委會提出申請且 排隊方可使用停車位。151地號之土地使用分區為第三種住宅區及第三之一種住宅區。 2.本件執行標的依台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民國103年9月15日北市都服字第10337201700號函所 示,僅限於本國籍之自然人始可應買本件執行標的,請應買人注意。 3.本次為拍賣不動產所有權之應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倘非共有人之一應買拍得,共有人有優 先承買權。如有多數共有人行使優先承買權,則依共有人之應有部分比例共同承買之,惟主張 優先承買權之共有人,須提出其為共有人之證明,並須就其擁有應有部分之標的一併行使,不 得僅就其中一筆或數筆為之。   4.本件拍賣標的物倘非共有人拍定,須相當時日踐行優先承買之通知,嗣程序完備後始得核發權 利移轉證書,請投標人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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