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

因為實務上常在和解條件上會註明,和解後就不提民事、刑事的訴訟,但後來對方又反悔提告的狀況。

判決連結:https://bit.ly/38AFxwl

「告訴乃論之罪,除法律上有特別規定外,告訴人曾否拋棄告訴權,與其告訴之合法與否,不生影響。」最高法院26年度上字第1906號刑事判決參照。

判決連結:https://bit.ly/3cAxDma

「而刑事訴訟法並無預行捨棄或拋棄告訴權之規定,自不得預行捨棄或拋棄,其縱有捨棄或拋棄之意思表示,亦屬無效」最高法院90年度台非字第16號刑事判決參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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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陳沛加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