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現在寫假合約容易出事情 聽說目前要全貸可行的做法是

寫高成交價 等銀行把錢撥下來後 再轉至第三人帳戶(與買方無血緣關係 否則容易被查稅)

這樣也有利投資客因實價登錄轉手的困難性

雖對屋主沒有什麼損失 但是屋主不一定會願意配合

比如 實際上買1000萬 貸8成 要拿200萬的頭期款 銀行貸給您800萬

              我們寫1200萬 貸8成 要拿240萬的頭期款 銀行貸給你980萬 多的兩百萬等銀行核貸下來再退給買方

等於實際上您只要拿20萬出來就可以買到房子 幾乎不用拿任何錢 且實價登錄後 買方也認為你買1200萬 也有利轉手

這是目前聽說投資客在玩的手法

但是等到實價課稅後也沒辦法這樣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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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陳沛加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