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南港近期共同負擔(實施者分回)大約40-45%,地主分回55-60%
2.跟建商合建好處,建商規劃的產品會比較符合市場的產品
3.增建以不評估為原則,只能估拆遷補償費,除非有約定專用,可以估價他的收益租金回報
4.不願意參與都更的地主,土地估價原則,面積越大、臨路寬(看個案);無關公告現值
5.同一棟公寓一二三四樓相對價格如何估價,雖然土地面積一樣,但是土地價值不同,簡單來說一樓會看有沒有店面效益(沒有店面效應的可能只有比二三樓5-10%,正常大約差2-3成,有店面效益就會差很大,比如南機場夜市會差到一倍),二三樓差不多、頂樓會比二三樓價格好一些(使用方便性)
例:
1f 28%
2f 23%
3f 23%
4f 24%
6.實務上建物土地不同人(常見兄弟分產),通常建物土地使用權20-30年的估價(估價師公會四號公報)占全部的價值的只有2-3成,是造成都更困難的因素之一
7.露台只有在81-85年間可以登記
8.新成屋實價登錄揭露結果四樓通常還是比二、三樓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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