訴之聲明:

一、原告以其所有如附表所示房地於xx年x日登字第x號為被告設定第一次序抵押權100萬元所擔保之債權不存在。

二、被告應將原告所有如附表所示不動產之抵押權登記予以塗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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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陳沛加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