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務採取比較嚴格的認定需要終生無法回復的情況才可以。

判決連結:https://bit.ly/3dlQzYy

「傷害是否達於「嚴重減損」程度,則應參酌醫師之專業意見、被害人實際治療回復狀況及一般社會觀念對於被害人能否「參與社會」、「從事生產活動功能」或「受到限制或無法發揮」等社會功能(或是社會適應力)綜合判斷之,且不以傷害初始之驗斷狀況為標準」最高法院109年度台上字第4701號刑事判決參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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