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1拍定407萬 一人投標
4/21 第二拍 底價404萬
http://aomp.judicial.gov.tw/abbs/sale/tpd/10903/20134539330.027.pdf
2/18 第一拍 底價504萬
http://aomp.judicial.gov.tw/abbs/sale/tpd/10901/06110303451.027.pdf
權狀:10.04
主建物:10.04
附屬建物:0
公設:0
建築完成日期: 民國 073 年 09 月 21 日
筆錄:
一、本件拍賣標的,據在場第三人李○聰告稱,現出租與其使用,租賃期間自108年5月28日至 109年5月20日止,租金為每月8,000元,故拍定後不點交;土地使用分區為第參種商業區。
二、本件拍賣標的經向主管機關查詢有無海砂屋、輻射屋、地震或火災受創及建物內有非自然死 亡等足以影響交易之特殊情事,經臺北市政府消防局108年10月17日北市消調字第 1083064490號函覆,自95年至今無發生火災紀錄;經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108年10月22日會 輻字第1080012223號函覆,未包含於該會放射性污染建築物偵測紀錄中;經臺北市政府警察 局萬華分局108年10月23日北市警萬分刑字第1083038512號函覆,經訪查查無是否有非自然 死亡情事;經臺北市建築管理工程處108年10月23日北市都建使字第1083046525號函覆,非 該處列管之海砂屋或震損建築物。另債權人債務人若有影響交易之情事,應檢附相關文件到 院以利發布公告。依強制執行法第69條之規定,拍賣物買受人就物之瑕疵無擔保請求權,請 應買人自行查明,不得於拍定後主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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