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交屋後發生漏水,在法律上的責任如何釐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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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信義房屋的漏水保固合約書,最主要用意是因為很多屋主交屋後 就會裝死,所以假設在無法請求前屋主損害賠償時,公司負擔部 份修漏的損失。 但其實這份合約書上有很多限制比如屋齡要30年內,增建地方不 屬保固範圍與其實有約定大多數的金額買方也要負擔一定比例, 實際上要合乎保固有一定的限制。

信義仲介在接到買方告知漏水,一定是會趕緊聯繫屋主處理,如果 屋主也願意處理,那其實是動用不到這分合約。

接下來分成屋主責任與仲介責任部分 屋主是與您的契約當事人,而仲介與您屬委任與居間混合契約, 屋主才是與成立契約的當事人,而不是仲介。

屋主: 依您所述,交屋後約三個月,且有粉刷過,又在屋況明細表中 勾選無漏水,依照一般經驗法則,我們會覺得這屬有意隱瞞詳情 可以構成刑法上的詐欺或是民法上的使您陷於錯誤請求撤銷買賣契約 與屋主的不完全給付或物之瑕疵擔保責任的損害賠償,您可與屋主主張。 但如果他不鳥你,就必須走入訴訟。 在法院上,漏水鑑定大約都要五萬以上,您私人請的漏水師傅法院不 會當成證據參考,與律師的費用與出庭的時間,這都是您需要考量 的成本,所以也才會有信義房屋漏水保固的誕生。 一般來說會先走調解,不會直接訴訟。

仲介方: 因為她有跟您收受報酬,所以必須要看他在執行業務上有沒有輕過失 ,比如很明顯的有修漏過或是其他責任,現在賣房子屋主也知道要粉刷 增加賣相,有沒有曾經漏水這個如果屋主不說,其實很難知道,如果您 要主張業務的責任過失責任賠償,就必須要證明,仲介有哪些業務上的過 失,因為在訴訟法上當事人主張對自己有利的事實時,必須自己付舉證責任。 題外話: 如果是想要利用仲介商譽或是用找仲介經紀人法上的缺失請仲介退服務費或 吃下部分損失,那就跟這案子的法律無關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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