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屋主底價當開價,因為很多買方不願意出來看屋,跟屋主訴求做法是實價登錄價位已經很透明,過去一樣開高價預留殺價空間會導致買方不願意出來看屋。

然後買方出來看屋後再用一樣的模式殺價,仲介再來跟屋主議價。

這樣會導致仲介服務費談判更為困難,仲介很難收到4%服務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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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陳沛加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