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方法針對投資客來估算當初他的進貨成本是比較有效的 因為今天投資客買房子貸款一定是想辦法貸到滿 能貸多少就貸多少 所以很容易可以從謄本上知道當初他大約貸了多少錢 可是針對自住客的話就很難去評估 因為自住客通常都不會貸到滿


 要怎麼從謄本上去評估當初屋主買這個房子大約的價格呢?


 1.首先 在建物的謄本上找到他項權利部的擔保債權金額


 2.擔保債權金額除以1.2就是屋主向銀行貸款的金額:因為銀行會設定包含利息共需清償的總額 固定是以貸款金額加上兩成來計算


 3.接著去找尋找屋主當初是幾年買這棟房子的 再去尋找當初那個時候貸款通常可以貸到幾成金額


 4.如假設買屋當時大約可以貸七成 貸一千萬的話 就可以用1000萬除以0.7=1428得知屋主大約就是用這金額買到這房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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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陳沛加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