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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定連結

房屋型態:電梯大樓

所在樓層/總樓層:10/12

權狀:5.78坪

主建物:4.62坪

附屬:坪

公設:1.16坪

使用執照:66年使字1663號

筆錄:

一、315建號建物110年11月25日現場查封時據在場隔壁鄰居稱已2年多無人居住使用,111年1月 26日現場履勘時,經鎖匠開鎖入內,屋內凌亂,物品堆置至門口,難以進入,已斷電,天花 板壁紙剝落,本件拍定後點交。

二、拍賣標的經查相關主管機關後,並無發生非自然死亡情形,亦無發生過火災事件,亦非屬列 管之海砂屋、輻射屋、地震受損屋,惟建物實際狀況仍須經專業人員辦理相關鑑定及偵測始 能確認是否為海砂屋、有無輻射、有無地震受創,應由拍定人自行查明,另據建物大樓管委 會稱109年11月8日該大樓8樓住戶曾發生火災,惟現已回復原狀,請應買人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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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陳沛加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