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定連結
房屋型態:公寓
所在樓層/總樓層:3/3
權狀:23.35坪
主建物:23.35坪
附屬:坪
公設:坪
使用執照:
筆錄:
一、171建號建物110年12月23日現場測量履勘時,債務人在場稱由其自行居住使用,頂樓增建亦 由其自行使用,因均係拍賣應有部分,故拍定後不點交,建物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
二、2607建號建物因未辦理建築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拍定後無法逕持不動產權利移轉證書辦理 所有權移轉登記,且經台北市建築管理工程處列為屋頂垂直增建違章建築,屬於既存違章建 築,並列入分類分期處理,列管拆除,拍定人應自行負擔被拆除危險,不得異議,請應買人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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