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決連結:
裁定連結:https://bit.ly/3r3aphZ
房屋型態:透天
所在樓層/總樓層:1-2/2
權狀:25.05坪
主建物:25.05坪
附屬:坪
公設:坪
使用執照:
筆錄:
一、110年10月8日現場查封時,經在場第三人丁O宏稱:拍賣標的係其承租來做倉庫使用,三年 簽約一次,每月租金新臺幣(下同)1萬3千元,出租人為高O真,二樓目前因嚴重漏水無法 使用。
二、拍賣標的116建號建物共有人高O真110年11月25日傳真租賃契約書,租約使用範圍為拍賣標 的址,出租人高O真,承租人丁O宏,租賃期限108年5月1日至111年4月30日止,每月租金1萬 3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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