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拍點交 4/22 3598萬

https://aomp109.judicial.gov.tw/judbp/wkw/WHD1A02/DO_VIEWPDF.htm?filenm=/tpd/11003/25155727647.015.pdf

權狀:43.58坪

主建物:39.35坪

附屬:4.24坪

建築完成日期:

筆錄:

一、拍賣標的370建號建物現由債務人及其親屬居住使用,無出租予他人。本件係拍賣建物所有 權全部,拍定後點交。

二、本件拍賣標的經向主管機關查詢有無海砂屋、輻射屋、地震或火災受創及建物內有非自然死 亡等足以影響交易之特殊情事,經臺北市政府消防局109年11月11日北市消調字第 1093049123號函覆,自95年至今無發生火災紀錄;經臺北市建築管理工程處109年11月16日 北市都建使字第1093226241號函覆,非該處列管之海砂屋或震損建築物;經行政院原子能委 員會109年11月17日會輻字第1090012811號函覆,未包含於該會放射性污染建築物偵測紀錄 中;經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大安分局110年1月25日北市警安分刑字第1103041520號函覆,未發 現有非自然死亡情事。依強制執行法第69條之規定,拍賣物買受人就物之瑕疵無擔保請求 權,請投標人自行查明,不得於拍定後主張。 

三、本件係變價分割共有物案件,故依民法第824條第7項規定,除買受人為共有人外,共有人有 優先承買權,有二人以上優先承買者,以抽籤定之。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創作者介紹
    創作者 陳沛加 的頭像
    陳沛加

    陳沛加

    陳沛加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