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賣的案件,銀行一定是會要求房子先過戶到買方名下,才會願意撥款清償前手貸款,為甚麼? 如果屋主有其他的隱形債務,房子還在屋主名下,會有被查封強制執行的風險,為了規避這種風險,只要房子已經在買方名下就不會有這樣的問題產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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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陳沛加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