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在開庭前因為需要確認被告的身分與地址正確否?原告會收到法院公文,要原告去申請被告的戶籍謄本。
1.可否事先申請?不行。一定要法院的公文戶政機關才會願意讓你去申請,要不然隨便一個人都可以拿到你個資。
2.到哪裡聲請戶籍謄本?各戶政機關都可以,一份15元。
3.可以委託別人幫忙申請嗎?可以,需要委託書。另外一個常見問題,法院的送達代收人可否代為聲請?不可以,一樣要委託書,但可以把民事委任狀旁加註委託受任人申請戶籍謄本也可以。(因為很多律師在正式開庭前不會遞交委任狀,因為有可能在前端的調解程序雙方就和解了,這樣執行業務所得就可以減少一筆,但這是逃稅的行為)
4.去戶政機關要帶什麼資料?身分證,法院公文。如果是委託別人辦理,受任人的身分證與委託人的身分證影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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