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同意書可否撤回?

公展期滿前都可以。

2.容積移入的利益由誰獲得?

容積移入是需要錢的,實務上有建商獨得,與地主均分,或是地主也願意出錢大家一起得利,沒有一定方式,依照雙方契約走。

3.店面地主因為高租金收入不想都更,如何處理?

實務上以共同負擔內租金補貼,但有些樓上地主會不同意,導致破局。

4.已經簽同意書了,後來不想等了,還可以賣屋嗎?

權利變換發布實施前都可以賣。

5.通常權利變換分配條件會比合建契約條件差,那我可以選擇用合建契約的條件要求建商履約嗎?

實務上因為地主會想要建商先保證可以換到幾坪才願意簽同意書,所以即使規劃走權利變換的方式,都還是會先私下簽個合建契約約定之後可以換得的條件,但比較保障地主的作法是,在合約中註明所有權人可以擇優選擇。

6.都更建商賺很大?

建商可以賺的就是風險管理費,最高不得超過12%,審議會通常不會通過那麼高,所以建商大部分不願意都更,而都更的誘因是在房地產上漲的市場,藉由分回的坪數讓建商獲利,這才是都更案建商主要的獲利來源,所以如果房地產是往下走,建商整合意願會更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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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陳沛加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