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正常的仲介成交方式是用見面談的方式成交,而非斡旋轉訂金。

因為台北市的總價太高,一般斡旋金10萬,中間有太多不可變的因素,

價格以外的問題,比如說交屋時間,傢俱,有無特殊約定事項。

所以雖然仲介會跟你收斡旋去跟屋主談,但最後通常都是利用見面談的方式成交。

這樣比較不容易有爭議。

所以說今天你是買方或是屋主,仲介都一定會想辦法說服你去見面談,除非其中一方不能配合。

而見面談的操作方式有很多種,也有很多種可能發生的情境。

但見面談通常不會讓買賣雙方直接碰到面,所以雖然名為見面談,但實際上大部份狀況,

買賣雙方是碰不到面的。

一般而言,仲介會準備兩個房間,然後仲介在兩個房間互相傳達價位搓合。

這種方式有優點也有缺點:

優點就是很多時候買賣雙方直接碰面很容易把話說死了,或是很尷尬,不知道要說什麼,

缺點就是仲介就有很多價位操作的空間,所以你得知道的買方價位或是屋主價位通常都不是真的。

但這也是不得已的辦法,買方想要買低,屋主想要賣高,而仲介想收到仲介費,三方其實各有各的算計,故這邊必須要有善意的謊言,若是都說真的基本上要成交非常非常的困難,因為人性本自私。

其實有經驗的買賣方,大概也都知道仲介大約的操作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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